温县检察院于1978年恢复重建,改革后根据法律规定的检察职能,下设三个业务部门和两个综合部门: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
来源:监察科 作者:wxjck 发表日期:2018-06-27 浏览量:5762
为加强检察队伍管理,温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机关会风管理、“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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