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检察院于1978年恢复重建,改革后根据法律规定的检察职能,下设三个业务部门和两个综合部门: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
来源:院政治处 作者:wxzzc 发表日期:2018-06-26 浏览量:3890
温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员额制改革。严格入额条件和程序,突出办案能力和业绩考核,真正让办案数量多、质量高的干警入额。通过考试、业绩考核、民主测评等程序,我院首批共选任24名员额检察官(转隶后现有18名员额检察官),并组织入额的检察官进行宣誓。
二是完成人员分类定岗。出台《温县人民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比例,将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到岗,各归其位,各司其职。
三是落实薪酬待遇。积极推动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工资改革政策,出台《温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方案》,三类人员的工资、绩效等已经全部发放到位。
四是完成等级套改工作。根据上级院精神,先后完成员额检察官的等级确定、晋升工作,完成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等级套改工作,并报送组织部备案审批。
五是落实办案责任制。出台《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暂行办法》、《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办案考评暂行办法》,规定了员额检察官的办案责任、办案数量及考核办法等内容,把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资源配置作为员额检察官配置的宗旨。
六是开展员额增补、退出机制工作。根据《河南省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退出交流办法(试行)》,按照上级院要求开展员额增补、退出机制工作。目前我院没有员额检察官增补、退出情况。
二、下步打算
一是积极探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拟向社会公开招录18名书记员,有效解决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比例失衡问题,缓解人员不足的压力;二是按照要求进行内设机构改革,整合部门职能;三是检察辅助人员的相关改革措施加快落实与推进;四是进一步完善健全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惩戒机制;五是按照省院要求开展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选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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