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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概况

温县检察院于1978年恢复重建,改革后根据法律规定的检察职能,下设三个业务部门和两个综合部门: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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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来源:温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作者:wxbgs 发表日期:2018-06-25 浏览量:4378

温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19在温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范光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情况

 

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聚精会神,围绕中心主动作为

坚决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找定位、谋发展、尽责任、作贡献,积极服务温县经济社会大局。

聚焦环保攻坚,呵护碧水蓝天。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坚决打击污染环境的刑事犯罪,监督移送非法排放工业废水污染环境刑事案件3起,均获法院有罪判决。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新增职能,当好保护环境的“公益守护人”,对孔某、孟某涉嫌污染环境犯罪一案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全市首例。联合县环保局,积极参与企业错峰生产专项检查,对全县所有环境重点监控企业进行集中法律教育,并对重点违法违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

聚焦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护航经济发展”专项行动,从严从快惩治封门堵路、断水断电、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恶意阻工、非法经营等严重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批捕、起诉寻衅滋事恶意阻工犯罪嫌疑人3人,盗窃、诈骗、侵占企业财物7人,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6人。突出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传销等严重影响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涉众型犯罪,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46人,提起公诉55人。

聚焦群众福祉,办好民生实事。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811人,围绕“村级财务管理”进行了专项预防调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在执行中不缩水不走样,为我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检察机关的应有贡献。深化“危害食品药品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对3名在面条中添加甲醛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嫌疑人,监督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刑事司法救助,对受犯罪侵害导致生活困难的7名被害人或家属进行救助,彰显检察人文关怀。

聚焦社会治理,加强风险防控不断提升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能力,引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将25起信访案件纳入法律程序处理,依法化解息诉7起,在党的十九大、全市“一赛一节”等重要敏感节点,均未发生来自我院的干扰。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举办了以“防范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依法不批捕涉罪未成年人2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推行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制度,促使涉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学校和社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8家机关、30余家企业、6所中小学、200余个行政村和社区,开展“送法五进”“检察官说法”等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深入分析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件并获积极回应,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抽调精干力量,积极参与“乱点”整治、“双违”治理等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和完善治安防范体系

二、全面履职,强化监督维护和谐

坚决落实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破难题、补短板、抓创新、促提升,全面加强各项法律监督工作。

强化捕诉职能,彰显宽严相济。突出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影响社会稳定和危及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04人,起诉696人。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快速办理、刑事和解等制度,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司法办案每一个环节,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68人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6人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信。坚持理性监督、质效优先。依法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10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6件,纠正漏捕16人,纠正漏诉8人,2起案件被评为全市侦查监督优秀案件。依对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5件,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定提请抗诉2件,提出民事执行检察建议14件,3起案件被评为全市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依法支持法院民事案件生效判决的执行工作,对“拒执”案件提起公诉29件,助力破解“执行难”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逮捕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7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办案部门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执行财产刑16件,对强制医疗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纠错功能,立案复查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1件,不服法院刑事判决3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和应用,通过平台监督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6件。

强化自侦查案,促进廉政建设。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强化政治担当,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做到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015人,渎职侵权案件15人。开展职务犯罪分析4次、警示教育15次、预防调查3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00余次,与县邮政公司会签文件,在全市率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利用广大邮递员走千村、进万户的优势,宣传预防职务犯罪知识,传播廉政文化理念。

三、强化担当,严格落实改革任务

坚决落实中央各项改革要求,强机制、明权责、提效率、增公信,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紧扣关键环节,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抓住“定人”“确权”“监督”“归责”四个关键环节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完成检察官“员额制”改革,首批遴选的24名员额检察官均配置到一线办案,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按规定授权,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精简审批层级,将原有审批事项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下放给检察官行使,按照谁办案谁负责原则,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监督制约,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办案全程监控、全程留痕,防止和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确保放权不乱权。

提升政治站位,全力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从讲政治高度,坚决拥护、自觉支持、全力配合改革,不打折扣、不讲条件配合完成转隶工作。深入细致部署过渡时期工作衔接,做好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清理,依法妥善处理涉案财物,坚持规范司法,保证办案安全,做到善始善终。深入细致做好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和涉转人员逐一谈话,全面透彻讲解政策,确保人员、职能、机构平稳转隶。

坚持阳光司法,推进检务公开改革拓展检务公开途径,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活动,开通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多种形式,实时推送检察信息。提升检务公开效率,整合案件受理、控告举报、法律咨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建立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自助查询和案管岗位查询四位一体案件信息查询机制,网上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87件,公开法律文书414篇,公开重要案件信息63条,检察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四、凝心聚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坚决落实“从严治检”新要求,常教育、严管理、抓作风、提能力,努力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坚持新理念,着力引导干警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落实党内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部署,均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坚决执行县委指示和决定,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2017年全市检察长会议、全市检察长座谈会召开后,我院均在第一时间向县委报告会议精神及贯彻情况,县委主要领导两次作出重要批示。

强化政治业务教育。以我县“智慧党建”云平台为依托,以续创省级文明单位为载体,通过开展“道德讲堂”“主题党日”“支部书记讲党课”等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干警的政治自觉、大局观念,提振士气、凝聚干劲。广泛深入开展专业化培训,共组织干警集中学习38次,选派检察人员参加各类培训56人次。积极推行实训模式,选派业务尖子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标兵”“办案能手”等竞赛,先后有7名干警在各级业务竞赛中获奖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落地生根。认真组织学习“准则”“条例”,开展“廉洁从家出发”“小小台签寄深情”“家规家训家风故事”等活动,从思想上强化廉洁从检。深化日常检务督察,对规范司法、警车使用、“禁酒令”等进行重点督察。对有违纪苗头的干警进行提醒谈话,强化纪律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通过日常走访,邀请视察、通报工作、赠阅报刊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后,及时对人大代表的建议进行综合整理,融入工作实际,抓好改进落实。201710月份,向县政协常委会通报了前三季度检察工作情况201712月份,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侦查监督”工作情况,对相关审议意见,有针对性地整改落实,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关切。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坚持创先争优、与时俱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3个集体、37人次受到上级表彰,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两个专项监督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反贪局”等重要荣誉,受到市检察院嘉奖,被县委评为“全县党建及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一类单位”。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政协监督,县政府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一是队伍素质、执法水平与检察工作新要求、服务发展新形势还不完全适应;二是诉讼监督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现象仍然较为突出;三是检察管理水平不高,制度机制不够健全、落实不够到位;四是接受外部监督创新不够,接受监督长效化、制度化等方面仍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也恳请大家对检察工作继续给予关心、支持、监督和帮助。

           

2018年工作意见

 

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紧紧围绕温县转型发展新实践,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加快建设“富强、开放、美丽、健康、幸福”的新温县提供更加有力、更高水平司法保障

    围绕这一总体思路,2018年县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

(一)更加主动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跟县委工作节奏,加强对我县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分析研判,认真研究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继续深化“护航经济发展”专项行动,实化细化服务措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任务,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价值。

(二)积极推进平安建设。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强化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引导作用,持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种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活动,继续参与打黑除恶、治理互联网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切实当好法治秩序的建设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精准强化诉讼监督。牢固把握“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找准新时代强化法律监督的着力点和新的增长点,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大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力度,用好用足立案监督、追捕追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积极推进诉讼监督向主动监督、全程监督转变,努力维护执法、司法的公平公正,切实担当起法律“守护人”职责,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院干警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树立“有为才有位”的导向,增强检察队伍“敢于监督”的底气和“善于监督”的能力,通过公正办理每一起案件,释放法治“正能量”。进一步完善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途径、方式和机制,畅通代表委员联系渠道,确保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落实到位、反馈到位,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社会各界更有力的支持。

各位代表,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院将认真执行本次会议精神,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富强、开放、美丽、健康、幸福”的新温县,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公益诉讼(第 2 页)2017627,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或者有关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羁押必要性审查(第 4 页):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3.员额制改革(第 5 页):是指改变法官、检察官现行管理模式,在法院、检察院内部重新确立法官、检察官人员比例,强化职业保障,从而提升司法水平和司法效率,筑牢司法责任制的基石。

4.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第 6 页):是指将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相关职能整合,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制,实现惩治腐败最大效果。党的十九大作出新的重大部署,要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5.五个过硬(第 页)201417,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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