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检察院于1978年恢复重建,改革后根据法律规定的检察职能,下设三个业务部门和两个综合部门: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wxdejcb 发表日期:2022-07-18 浏览量:2366
立夏时节,在南张羌村南水北调干渠旁温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的干警望着眼前的一汪碧水,思绪万千。4年前,干渠旁不远处还是一个长122米、宽49米的垃圾填埋场。该垃圾填埋场处于南水北调渠二级保护区内,系2005年修补温武路施工方挖土补路形成的土坑,后周边群众、鞋厂向坑内倾倒生活垃圾、鞋业废料、建筑垃圾等形成了垃圾填埋场,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威胁南水北调水系安全。
温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通过3份检察建议,监督行政机关全面履职,不仅及时回填垃圾坑、分类处理垃圾,更得到地方党委支持,拨付专款30余万元,积极推动建立制鞋下脚料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彻底根除南水北调水系污染隐患,保障了一渠清水送北京,实现当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共赢局面。该案被评为2018年度河南省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据悉,近年来,温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服务大局,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专项监督等活动,深入落实“河长+检察长”制,聚焦“三个安全”“四水同治”,重点围绕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利用等问题,定期参与巡查,共排查涉南水北调线索8条,立案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建立了公益林,补植复绿约650棵树木,督促清理各类固体废物1000余吨,成效显著,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渠碧水永续北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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