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检察院于1978年恢复重建,改革后根据法律规定的检察职能,下设三个业务部门和两个综合部门: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wxdejcb 发表日期:2021-12-09 浏览量:2088
今年3月,温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履职中发现,农药包装废弃物被随意丢弃的情况普遍存在,特别是田间地头较为集中。农药包装多为塑料瓶、玻璃瓶、铝箔袋,散落田间地头需要上百年才能被降解,会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且温县濒临黄河,黄河滩地面积较大,农药包装随意丢弃会使其中残留的农药经过日晒雨淋渗入地下,污染水质与土壤,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都具有长期潜在危害,可能影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意识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重要性,温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随即立案调查。调查中发现,温县农业农村局已于2020年10月出台了《温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回收处理体系,在县级设立1个集中仓储中心,在11个乡镇(街道)设立了回收储存站,全县农药经营者设立100余个回收点。但因政策宣传以及后期的跟踪督查不到位,农户、农资店、回收公司等主体的义务没有落实,回收工作效果不理想。并且大部分农民环保意识不强,进一步加剧了农药包装废弃物被大量丢弃在田间地头的现象。
找准“病灶”后,该院向县农业农村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农药包装皮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加大普法宣讲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农药使用者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督管理农药经营者积极有效履行回收处理义务。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农业农村局积极整改,集中收集清理岳村街道五里远村、黄河街道下石井村等6个黄河滩区村庄的农药包装废弃物100余公斤;以省试点项目为契机,对农药经营者采取押金或者定额奖励等形式,充分调动经营者和农户回收的积极性;深入乡村宣讲回收、处置政策,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加大回收工作的执法检查和打击力度,对不履行法定回收义务的经营者和使用者进行查处和曝光。
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通过多次“回头看”,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的现象明显改善。今后,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将持续跟进监督,确保问题不反弹,助力美好生活,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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