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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检察院于1978年恢复重建,改革后根据法律规定的检察职能,下设三个业务部门和两个综合部门: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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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监督促改判,真情致谢送锦旗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wxdejcb 发表日期:2020-11-18 浏览量:2741

“检察官,法院通知我不用承担那30多万元的债务了!账户冻结的钱法院说会尽快返还给我,感谢你们的帮助,让我如释重负!”8月13日下午一上班,早早等候的张女士就将一面写有“监督扶正义,廉政得民心 ”的锦旗送到温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办案干警手中,难掩喜悦之情。 近日,我院通过一起民事生效裁判的监督,成功帮助申请人张女士免除了30余万元的还款责任,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8年,因追偿权纠纷,河南某担保公司将张女士诉至法院,法院缺席判决张女士、崔某某共同偿还该公司31万余元及其利息。张女士不服该判决,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张女士不服,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称其从未在本案的一切手续上签过字,对该笔借款担保毫不知情,且从未收到过法院的开庭传票和判决。 我院受理后围绕张女士的申请理由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判,对原判决从实体上和程序上可能出现的错误进行了充分的调查核实。实体上,原审判决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中张女士的签名捺印,经司法鉴定是虚假的;程序上,法院邮寄送达诉讼文书违反法律规定,导致张女士未能参加诉讼,无法行使申请鉴定等辩论权利。 因此,我院以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并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为由向法院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予以采纳启动再审程序,并予以改判。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使命在心、责任在肩,司法为民——我们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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