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检察院于1978年恢复重建,改革后根据法律规定的检察职能,下设三个业务部门和两个综合部门: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
来源:政治部 作者:wxzzc 发表日期:2024-05-27 浏览量:895
为深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地,提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履职能力,5月23日,温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极光”未成年人检察团队负责人马杰受县民政局邀请,为全县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培训。各街道儿童督导员、各村(居)儿童主任等200余人参加培训。
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是发现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的主体之一,承担着及时发现报告、处置未成年人安全事件的重要职责。对其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培训,帮助他们理解强制报告制度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合力护航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积极作用。
马杰检察官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强制报告制度出台背景”“强制报告内容”,并结合近年来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以及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讲述不履行强制报告制度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以此提醒各相关主体要强化自身使命感,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执行落实和法治宣传。
近年来,温县检察院持续面向教育系统、医疗系统、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群体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培训,全方位筑牢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屏障”。下一步,温县检察院将充分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进一步织牢织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Copyright WWW.JZ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 技术支持:郑州佳豪科技有限公司(商都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