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检察院于1978年恢复重建,改革后根据法律规定的检察职能,下设三个业务部门和两个综合部门: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
来源:温县政治部 作者:wxzzc 发表日期:2021-04-16 浏览量:2710
“拖欠我三年的血汗钱终于有着落了,虽然钱不多,却是我的‘救命钱’,真感谢张检察官……”。近日,张老太太在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会星的帮助下,拿到了杨某拖欠其已久的工钱,擦拭着眼泪哽咽地说。
据了解,2018年至2019年,杨某在县城经营一家饭店,后因经营不善饭店倒闭。其拖欠张某、李某等14名农民工工资共计6万余元。经多次讨要,杨某拒付工人工资。农民工们于是求助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期间,杨某对人保部门作出的裁定置若罔闻,再次逃匿。该局遂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移送至县公安局立案侦査,公安部门于今年3月5日将在外藏匿的杨某抓获归案。
案件提请逮捕后,承办检察官张会星与被害人取得联系。在询问被害人的相关情节时,张老太太情绪激动地说:“我不懂你说的,我在他们那没天没夜地干了那么长时间,他们就是不给工资,你知道我的感受吗?”虽然老太太一时冲动,情绪激烈,但张会星能深刻体会到老太太的难处,一边安慰她,一边表示穷尽全力帮助她将钱追讨过来。
为此,张会星迅速提审嫌疑人,通过对杨某晓以利害,阐明支付农民工工资是经营者的义务,并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将承担的法律后果,使原先企图逃避责任的杨某认罪悔罪,杨某家属将6万余元工资逐一归还给14名工人。曾经情绪激动的张老太太在拿到钱的那一刻感激地留下了泪水。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诉讼的基本原则。但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机器、也有人性和温度。要避免单纯地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要坚持源头化解,设身处地为群众解难题,才能让群众信服,让失足者真诚悔过。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检察官,不仅要秉持着公心和耐心,还要在办案过程中具有‘工匠’精神,让群众真正感受到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检察官张会星深有感触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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