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承办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办理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主 任:李素平(员额检察官) 电 话:0391-3570131
副主任:郑玲玲(员额检察官)
副主任:武龙飞(员额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