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焦作市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担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处 长:薛洪江 电 话:0391-3570801
副处长:郑利娜